第三十九章、哥谭不会这么平静的 (第1/2页)
克拉克会对自己目前的状况感到无所适从,这一点罗兰是早有预料的。
本来就是嘛,一个拥有统治地球级别力量的人每天小心翼翼的用自己的力量维护地球的秩序,从小就接受父母的教育告诉他要善用这份力量的人,怎么可能真的老老实实的去做一个上班族。
他所受到的教育和他骨子里的善良都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的决定。
而现在的情况是,“超人已死”,但克拉克还是想做些好事,一如罗兰之前所说:这可以通过换个马甲的方式来解决。
在大都会,应该是不行的。
超人刚刚死掉,如果以罗兰的自己的想法来做的话,非得哪天来个狠一点的反派把大都会拆了一半之后,再出来救场不可,少毁一栋楼都不能影响我坐在云彩上看风景。
克拉克嘛,当然是不会这么做的,怕不是这边被人类追着欺负完了,又是追杀又是审判的,转头一出事儿就又飞去救人了。
不过,这就是克拉克啊。有这样的人在,罗兰也能活的安心点,挺好的,比老蝙蝠强。
所以,既然克拉克想做事,罗兰又不想他那么快回归超人的身份给大都会人民当牛做马,加上罗兰私心想多骗卢瑟一段时间,而隔壁的哥谭又始终水深火热的……
答案不是被寻找出来的,它自己就冒出来了好吧!
于是,就这样,顺理成章的,罗兰身边多了一个大一号的他自己,穿着打扮跟他一模一样,赐名罗兰二号的御用打手,登场!
“罗兰,非要我手里也拄着这么根棍子吗,别说我了,就连你也不是真正的盲人,你是看得见的。还有……”
带着圆形镜片的克拉克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背后:“我们两个没有谁会弹奏这个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背着它呢,这样不会更引人注目吗?”
此时,两个身着长衫的“盲人”,背着一个很大的古琴,从渡轮上下来,站在了哥谭的土地上。
“你不懂,这是艺术。艺术!知道吗!”
对于罗兰这种时不时就抽风一下的状态,克拉克虽然与罗兰认识的时间不长,但诡异的有种已经见得多了就见怪不怪的感觉。
就像一个心智成熟的老父亲看向自己的傻儿子一样,克拉克微微叹了口气:“行吧。”
“嘿嘿嘿,我告诉你克拉克,别以为你在大都会做了那么几天的超级英雄,你就是见过黑暗,见过残忍和罪行的人了,哥谭,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对于罗兰的这个说法,作为哥谭邻居的大都会人,克拉克当然是有所耳闻的。
这个与大都会几乎并肩而立,一水之隔的城市,似乎一直被某种邪恶阴暗的黑影笼罩,常年都是雾蒙蒙或者下着阴沉的雨,少有阳光的存在。
而这座城市的人民更是有名,无论是那超高的犯罪率,还是那难以理解的忍受能力,死也不搬出哥谭的坚持,都是大都会市民们闲聊时经常出现的经典话题。
还有就是……
那个男人。
那个与黑夜共存,对于打击犯罪无所不用其极的存在:蝙蝠侠。
“蝙蝠侠的城市啊……”
“嗯?”
听到了克拉克的喃喃自语,罗兰很是惊奇的看向他:“老蝙蝠出道才没几年,既没有强大的战斗力,也不曾做下什么震惊世人的事情,他现在居然就这么有名了吗,蝙蝠侠的城市,如今就有这种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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