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越过山和海(此章必订!) (第2/2页)
话没说完,就被李迩打断了,“拜什么年,你自己在家好好呆着。要不是学校放假了,我这几天都要不得安宁。对了,齐云天呢?他怎么没回来?”
陈诺把之前在香港的事情说了说,“只有一张票,齐哥就只能坐明天的飞机。”
李迩“哦”了一声,道:“那你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有事?你直接说。”
“李老师,是这样……”陈诺在电话里,把自己的打算讲了一下。
“你说你为了体验角色,演好小丑,过完年要一个人去美国?”
“对。”
“你父母同意?”
“我还没跟他们说,我担心他们不同意,所以我也不准备告诉他们。”
李迩简直不可思议:“陈诺,你意思是觉得我会同意?我告诉你,要是齐云天赞成你的想法,等他回来,我把他腿打断。”
陈诺只能苦笑道:“李老师,诺兰导演给我提了很高的要求。”
李迩沉默了一下,道:“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但是我不同意你的做法。体验生活哪里都可以体验,无论中国还是美国,底层人民没有太大区别。你要真想体验生活,我可以给你找地方。”
话说到这份上,陈诺也只好同意过完年,他跟陈必成潘程蓉一起去京城,到时候再坐下来一起商量。
不过,说起来齐云天是怎么回事?这么久了,短信也不回他,电话也不接,难不成在香港被劫持了?正想着呢,齐云天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喂,陈诺,文咏杉这人我搞不定。”
听着齐大总管有点丧气的口吻,陈诺惊讶道:“怎么了?你倒是说清楚啊。”
“文咏杉要死要活要去见你,说你答应了她在香港见面,结果,当时仅仅一墙之隔,你却跑了。人家小姑娘受不了,非要我带她去找你,说见一面之后她就回香港,你就说怎么办吧。”
这有什么,陈诺并不觉得和文咏杉见面是什么苦差事,相反,一段时间没见,他还有种重整旗鼓的感觉。再说了,这次的确算他食言,本来说好在香港一聚,结果他机场都没出,急匆匆的坐上飞机跑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那你带她来吧。”
齐云天没好气的说道:“要有这么简单,我早带她来了。关键是我怕成都不安全,到时候走漏风声。”
陈诺想了想,道:“那你把她带到隆安来。”
齐云天惊叫道:“我操!怎么,见父母了?你来真的?”
陈诺没好气道:“你是不是以为隆安就只有我一家人住啊?大哥,隆安一个市下面还有好几个县,算起来也有几百万人的。我带着她,随便往哪个地方一猫,谁知道啊?”
听上去非常有道理,于是齐云天也不再多说。
挂了电话之后,过了几分钟,应该是收到了齐大总管的通知,文妃的电话打来了。
她在电话中那种惊讶和喜悦,陈诺感觉是任何演员都无法表演出来的,至少他不行。
跟文咏杉聊了一会之后,甚至连他都被对方的情绪感染,开始有些期待了。
虽然也没有什么记者会盯他,但齐云天为了避开耳目是真的竭尽全力,他大清早七点半就带着文咏杉从香港出发,10点到了成都,在机场打了个车,不到下午1点就到了隆安县城。
结果,在电话里跟陈诺说得好听,让他在小区门口等着,他带着文咏杉过去,结果两个人却在离陈诺家还有几站路的地方下了出租车。
成都的出租车司机找错了隆安的路,把两人甩到这个城乡结合部的位置,一脚油门biu的一声开走了,留下齐云天和文咏杉两个左看右看,总感觉和陈诺描述的景色对不上。
幸好在路边有个公交车站,齐云天过去研究了一下,发现坐个公交车过去五站路,才是陈诺说的那个地名。这个时候公交车来了,也不必再去打的了,文咏杉就跟着齐云天一起上了车。
这是文咏杉第一次来内地,也是第一次来西川,更是第一次来到隆安这种五线小城。
她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偏头注视着窗外,眼前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如此新奇。
这一条条陌生的街道,是跟香港完全不同的景象,跟她之前走马观花途径的成都也不同。
它们像是她从父母的老照片里看过的60年代的香港,仿佛是旧时代遗物。
一路上都是灰扑扑的老房子,高的矮的,水泥的,砖砌的,她能看到一些房子的红砖或者灰墙上都爬满了藤蔓,它们纷纷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味,像一张张油画一般,在她眼前飞快的掠过。
原来这里就是他的家乡。
被时间冲刷过的旧城,文咏杉觉得和他一样,从骨子里透着一股淡泊而深沉的魅力,让人欲罢不能深陷其中。
文咏杉望着窗外的斑驳景色,想着待会就要见到的男孩,心里不知为何泛起一股轻柔的忧伤。
佛曰人间八苦,一为爱别离,一为求不得。
她如今深知其味。
文咏杉前面坐了四个20岁左右的少年,此刻已经看她看得呆了。
几个人都是去年才毕业的高三学生,读的是本城最好的省重点中学隆安六中,高考成绩考得都非常不错,都上了重本,如今分布在全国各地念大学,这段时间放假回来,今天正好约着出来聚会。
文咏杉跟在齐云天身后上车的时候,他们本来还在逸兴横飞聊着大学的趣事,尤其是考上复旦的那位,谈起以后的前途更是口沫横飞。
“我决心去做半导体。已经想好了,百折不回,这辈子卖命在这个上面,不折腾出一番成绩我绝不罢休,也绝对不会谈什么女朋友。”
其他三个川大,重大和华中科大的小杂毛只能在旁边默默叹息,深恨自己当初高考为什么不多考那么一点分,以便也能这么当众吹牛逼。
然后文咏杉就上车了。
复旦的半导体大佬一下子张大了嘴,好像是看到了0.01纳米的芯片,眼睛都直了。几个小杂毛不够资格,不敢像大佬那么直勾勾的盯着看,但眼睛余光瞟来飘去,相互之间还时不时的对一对眼色。
神仙姐姐啊!
受了陈诺些许影响,妆容渐渐淡雅自然的文咏杉,在这一刻,几个年轻人脑海中迅速展开颜值PK。
比林心如好看,比阿娇好看,比阿Sa好看,比深田恭子好看,比王语嫣好看,比李宇……咳,比周慧敏,王祖贤差些。
最终傲立前三。
这辈子排名前三的女人一下子出现在你的眼前,她眼神中仿佛还带着一丝愁绪,似乎有什么烦人的心事在心间萦绕不去,令她黯然神伤……你会怎么做?
四个男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都流露出一个意思。
要不去安慰安慰,顺便要个电话?
可惜啊,就在大佬终于鼓足勇气,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准备向这辈子亲眼见过的最美女神发起冲锋时。
女神突然看着窗外的某个点,唇角翘起,开心的笑了。
女孩的笑容,就像峨眉金顶之上穿透云层的那一道霞光,从天而降,荡涤开了无数愁云惨雾,明亮刺眼,晃得几个男生的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四个人瞪直了眼睛,只觉得心中痒痒麻麻的,好像猫爪挠心,又好像有什么酸酸溜溜的情绪在翻滚。假如不能占有,那也恨不得把这个笑容镌刻在脑子里,等七老八十了,再拿出来给自家孙子讲讲,爷爷年轻时看见过一个美女。
随后,他们齐刷刷的转头,向渐停的车外看去,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能够让一个女神笑得是如此的美。
“草!”大佬骂道。
“草草草!”三个小杂毛也骂道。
没想到,居然是一张熟悉的脸,不论大佬和小杂毛的幼小心灵,都曾经被拥有这张脸的这个人,在高一的时候,深深的践踏过。
大抵是看人骑车我走路的感觉。
兜兜转转3年了,居然昨日重现。
大佬此刻哪里还想得起什么半导体,脖子上青筋冒起,牙齿都差点咬出血来。
贱人,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再去注册一个前女友号,再去发篇BLOG,我不把你黑出翔来,我还孵什么蛋!
文咏杉从头到尾眼角都没有看大佬和杂毛一眼,她不关心别的人怎么看她,想她。
她的眼里只有蓦然出现的那一个身影。
当看到陈诺的那一刹那,文咏杉一下子觉得,相隔千里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我越过山和海,向你奔赴而来,你总要在路边等我吧。